民主评议党员制度

时间:2014-12-11浏览:292设置

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,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,根据《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》精神,经济与管理学院制定了本制度。

一、民主评议党员的目的

  民主评议党员,是从严治党,提高党员素质的一项重要措施,是加强对党员开展经常性教育、管理和监督的有效方法。通过民主评议和组织考察、检查和评价每个党员在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的实践中,特别是在履行财政岗位工作职责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,表彰优秀党员、处置不合格党员,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。

二、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要求

1、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党主义信念,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坚持改革开放,把实现现阶段的共同理想同脚踏实地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,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。

2、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、政策。

三、具体内容

1、学习教育。主要学习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’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、党章和中央及上级的文件等。

2、个人总结。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,党员个人对照党员标准,总结个人在思想、工作、学习等方面的情况,肯定成绩,找出差距,明确努力方向。

3、民主评议。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民主评议,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。参加党支部党员大会的党员,对照党员标准,逐一对党支部党员做出实事求是的评价。评议中,要是非分明,敢于触及矛盾,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。

4、组织考察。党支部召开支部委员会,对党员评议和群众的意见,进行实事求是地分析、综合,形成初步的评议意见,上报局机关党委审批。局机关党委根据各党支部上报的初评意见,按照上级审定的比例,审批各党支部的初评意见,并发文通报。

5、表彰处理。民主评议党员要体现从严治党的精神,对评出的优秀党员,由局机关党委进行表彰;对经评议是不合格党员,区别不同情况,按照有关规定,妥善处置;对评议中揭露出有问题的党员,要认真查明,问题、本人愿意改正与不肯转变、能力问题与思想品质问题、主观原因与客观原因的界限。

6、要注重实效,保证质量,切忌图形式,走过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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